各学院、部门,各位老师、同学:
根据省生活垃圾分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省建设厅等十部门联合发布的《关于限制一次性消费用品的通知》(浙分类办〔2019〕41号)和省发展改革委等九部门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塑料污染治理的实施办法》的通知(浙发改环资〔2020〕307号)要求,到2020年底,全省范围餐饮行业禁止使用不可降解一次性塑料袋和塑料餐具。
根据省教育厅办公室印发关于《进一步培养师生节约习惯和环保意识行动方案》的通知(浙教办函〔2020〕233 号)等文件精神,经研究决定,各餐厅将取消提供不可降解塑料打包用品。现将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1、自2021年1月1日起,学校各餐厅取消提供不可降解塑料打包用品,鼓励自带打包餐具。
2、如确需打包,餐厅将有偿提供可降解打包用品。
后勤服务中心
2020年12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