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单位、有关科研项目负责人:
根据《浙江省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办法》(浙监[2012]32号)、《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开展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情况对口检查的通知》(浙教办函〔2015〕117号)的精神和要求,所有科研项目的经费使用信息应予以对社会公开。2015年1月,公司即开展新一轮的科研项目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填报工作,截止目前还有部分科研项目(尤其是2013-2014年新立项科研项目)经多次催促仍未填写上交《浙江省高校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一览表》(附件1),请相关项目负责人高度重视科研经费使用信息公开工作,尽快填写并于2015年5月21日下班前发至科研处邮箱:kyc@zufe.edu.cn。逾期不交者,后果自负!
特此紧急通知!
科研处
2015年5月2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