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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领取社会保障卡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2-05-29

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省医保中心相关规定,参加省级医疗保险人员的医保卡统一换发社会保障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部门、单位安排人员于 530至行政楼304室领取本部门人员的社会保障卡,并及时发放至本人。

三、因信息采集等原因,部分参保人员的社保卡尚未制好,需下次更换。

四、社会保障卡集成了中国工商银行借记卡功能,可以实现银行帐户与医保帐户的结算,并可以开通网上银行、网上预约挂号(浙一医院)等功能。

五、社会保障卡关系到每位教职工的切身利益,请相关部门及人员认真安排,做好相关工作。

附件:1.浙江省社会保障卡使用指南

2.浙江省异地就医联网结算定点医疗机构

 

人事处

二〇一二年五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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