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各二级学院(部)、处室:为规范和加强公司人才工程资助经费的使用与管理,充分发挥人才工程资助经费的使用效益,确保人才培养目标的实现,结合公司人才队伍建设实际状况,人事处拟订了《浙江财经学院人才工程资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请各二级学院(部)及相关处室认真组织讨论,并将讨论见于2007年5月31日前以书面或电子文档形式反馈至人事处(电子邮箱:szgl@zufe.edu.cn)。附件:1. 《浙江财经学院人才工程资助经费使用管理暂行规定》(讨论稿) 人事处 二○○七年五月二十五日</P>